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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2年获批为“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7月成为全省唯一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目前,学校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机械(专业学位)三个学位点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松山湖、莞城两个校区,设有18个学院、5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招生,在14个省(市、自治区)部分专业第一批本科招生。有普通全日制学生近2万人,继续教育学生近2.2万人,迄今为地方培养各类人才约11万人,80%左右的毕业生留莞就业创业。

    学校高层次人才资源加速集聚,近五年共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博士、博士后等近700人,双聘、特聘、柔性引进院士14人,引进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国家级教学名师、海外高层次人才等国家级人才达40多人次;现有“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1人、省级培养对象11人;“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珠江人才计划”、省“杰青”等省级人才8人次;入选东莞市领军人才4人,东莞市各类特色人才40多人。现拥有教职工1600多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180多人、副高职称人员370多人,博士750多人。

    学校筹集社会捐赠教育发展资金6.3亿多元(包括现金和实物),校友会2019中国大学社会捐赠排名第34位。学校已成功跻身地方高校“第一方阵”,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20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中,位列第183位。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学业水平条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面向香港、澳门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东莞理工学院2021年港澳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招生单位及代码

    方向名称

    考试科目

    招生计划

    参考书目

    备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物联网技术及应用

    2.智能计算

    3.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4.嵌入式系统及应用

    初试科目:

    1.英语

    2.数学

    3.数据结构

    复试科目:

    数据库

    5

    初试参考书目:

    严蔚敏、吴伟民主编:《数据结构(C语言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

    复试参考书目:

    王珊、萨师煊等主编:数据库系统概论》(第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物联网技术及应用、智能计算方向学生培养、管理归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方向依托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导师进行培养,学生管理归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嵌入式系统及应用方向依托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导师进行培养,学生管理归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资源与环境

    002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1.水污染控制与修复

    2.大气污染控制与治理

    3.污染物环境行为与生态毒理

    4. 环境功能材料研发与污染控制技术

    5. 流域与城市生态规划与管理

    初试科目:

    1.英语

    2.数学

    3.环境工程原理

    复试科目:

    水污染控制工程

    5

    初试参考书目:

    胡洪营:《环境工程原理》(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复试参考书目:

    高廷耀、顾国维、周琪 :《水污染控制工程》(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学生培养、管理归属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不接收色盲色弱考生

    003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1.城市生态规划

    2.工业废水深度处理

    3.固废资源化及土壤修复

    4.大气污染防治

    初试科目:

    1.英语

    2.数学

    3.环境工程原理

    复试科目:

    生态工程

    5

    初试参考书目:

    胡洪营:《环境工程原理》(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复试参考书目:

    朱蓓丽、程秀莲、黄修长编:《环境工程概论》(第四版),科学出版社,2016

    依托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培养

    不接收色盲色弱考生

    机械

    004机械工程学院

    1.制造系统集成设计与智能优化

    2.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

    初试科目:

    1.英语

    2.数学

    3.机械设计基础

    复试科目:

    机电传动与控制

    5

    初试参考书目:

    杨可桢等主编:《机械设计基础》(第6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复试参考书目:

    冯清秀、邓星钟等主编:机电传动与控制》(第版),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

    学生培养、管理归属机械工程学院

    三、报考流程

    港澳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港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现场(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日-15日,全天 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及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完成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具体确认时间及确认方式由各报考点自行决定和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通知。

    (三)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 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图文传真:021-65988292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 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 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高等教育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 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 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四、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初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科目为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3门考试科目,外语总分100分,两门业务课总分各150分,均由我校自命题。复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200分,面试300分,笔试为1门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地点:初试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复试在我校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考试所需的文具均由考生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5)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位相当的学位者。

    (二)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除以上情况外,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七、学制及收费标准

    港澳考生学制及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1500元/生/年(不含水电费)

    (三)报考类别与学制:自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八、奖助学金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每学年按申请条件和下达名额评审,标准为硕士:特等20000元,一等10000元,二等7000元,三等5000元;

    (二)新生奖学金:直接评定为我校二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

    (四)其他奖助学金:参照我校内地研究生标准。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23808,电话0769-22861919,邮箱22861919@163.com

    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或者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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