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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0来源:

根据中心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全职博士后,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品德过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3年);

3.年龄未满35周岁;

4.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具体业绩条件

1.生态环境相关领域,优先考虑城市生态规划、工业废水深度处理、 固废资源化及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2.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二、招聘流程

博士后申请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研究领域+应聘生态中心**(导师)博士后”,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

2.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4.海外工作经历证明,如海外博士后、访问学者经历等;

5.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6.发表或已录用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7.个人详细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重要论著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包括年薪、租房补贴、国家、省市相关资助及奖励性绩效等,具体为:

1. 年薪:税前25万元;

2. 租房补贴:学校根据房源情况向博士后提供租住房,学校没有提供租住房的,博士后可享受租房补贴2500元/月;

3. 国家、省市相关资助:人力资源处协助博士后申请国家、省、市相关的各类资助项目(目前东莞市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引进项目要求的,最高资助达60万元)。

4. 奖励性绩效:各类博士后取得的业绩成果,按时间顺序优先用于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对超出工作任务之外的业绩成果,可根据取得业绩当年学校的科研奖励政策申报奖励性绩效。

(二)学校鼓励基地合作导师使用各类科研平台、项目经费培养博士后,基地合作导师为各类博士后提供的科研工作经费,不低于6万元。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籍迁入学校,其未成年子女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由学校协助联系入托、就学。

(四)博士后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聘期管理及发展前景

博士后在站聘期为2年,在报到进站后2个月内完成开题考核;工作期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工作期满2年,进行出站考核。
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申请按人才引进政策优先引进到学校相应岗位工作。东莞市人社局对出站后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分5年给予出站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769-22862965/22863156

邮  箱:eecenter@yeah.net

网  站:rceee.dgut.edu.cn

公众号:东莞理工生态环境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

邮  编:523808

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