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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第二场)


    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新增招生计划,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专业还有若干调剂名额,拟进行第二场研究生复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现将我中心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备材料

    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供查验,如因材料不全无法顺利复试,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经查验,如不符合我校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一)准考证(初试时准考证,研招网从3月1日9时开始至4月30日17时再次开通下载《准考证》功能,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下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非应届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四)原单位(所在学校二级学院)盖章的《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复试时无法当场提交《政治审查表》的考生需于4月19日前寄至中心办公室,逾期责任自负;

    (五)盖有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的成绩单;

    (六)体检表: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近三个月内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等项目;

    (七)加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以上材料核对无误的考生,我中心将发放复试准考证,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名单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且分数高于A类地区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由我校根据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比例)确定最终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学校统一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三、复试内容及安排

    复试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16日

    (一)报到

    (1)报到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

    (2)报到地点:东莞理工学院学术会议中心大厅。

    (二)笔试(满分200分)

    (1)笔试时间:4月15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东莞理工学院学术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笔试科目:生态环境工程;

    (4)笔试参考书目:

    ①杨志峰、刘静玲;环境科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②杨志峰、徐琳瑜;城市生态规划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③郝吉明、马广大、王书肖;大气污染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

    ④高廷耀、顾国维、周琪 ;水污染控制工程(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⑤芈振明等;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5)注意事项:考生需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入场。请携带好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验证无误后入场考试。

    (三)面试(满分300分)

    (1)面试时间:4月16日上午8:30开始,考生请提前15分钟到达等候室侯考。

    (2)侯考地点:东莞理工学院学术会议中心A306

    面试地点:东莞理工学院学术会议中心A301

    (3)面试方式: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采取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面试须知:

    ①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于面试前十五分钟到达等候室(学术会议中心A306)进行抽签,并按照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逐个引入面试考场依次进行面试。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入场。

    ②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场,已带入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交出通讯工具或违规使用的,视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已面试考生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③考生在等候室要保持肃静,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④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⑤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或到指定地点等待,不得大声喧哗,不允许返回等候室、不允许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四)领取成绩通知单

    (1)领取时间:4月16日下午16:00

    (2)领取地点: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四、录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笔试成绩120分以下者;

    (3)复试面试成绩18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存在重大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6)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二)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三)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复试完毕后,尽快通知考生,并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系统接受我校发送的拟录取通知,过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名考生进行替补。考生一旦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更改或取消。

    五、举报投诉电话

    学院举报投诉电话:0769-22863185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69-22861331

    六、交通、食宿

    具体酒店信息及交通、用餐信息详见附件《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期间食宿、交通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原经管楼电梯西侧)308室

    邮编:523808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6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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