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全职博士后,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品德过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3年);
3.年龄未满35周岁;
4.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具体业绩条件
1.生态环境相关领域,优先考虑城市生态规划、工业废水深度处理、 固废资源化及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2.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二、招聘流程
博士后申请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研究领域+应聘生态中心**(导师)博士后”,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
2.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4.海外工作经历证明,如海外博士后、访问学者经历等;
5.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6.发表或已录用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7.个人详细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重要论著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包括年薪、租房补贴、国家、省市相关资助及奖励性绩效等,具体为:
1. 年薪:税前25万元;
2. 租房补贴:学校根据房源情况向博士后提供租住房,学校没有提供租住房的,博士后可享受租房补贴2500元/月;
3. 国家、省市相关资助:人力资源处协助博士后申请国家、省、市相关的各类资助项目(目前东莞市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引进项目要求的,最高资助达60万元)。
4. 奖励性绩效:各类博士后取得的业绩成果,按时间顺序优先用于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对超出工作任务之外的业绩成果,可根据取得业绩当年学校的科研奖励政策申报奖励性绩效。
(二)学校鼓励基地合作导师使用各类科研平台、项目经费培养博士后,基地合作导师为各类博士后提供的科研工作经费,不低于6万元。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籍迁入学校,其未成年子女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由学校协助联系入托、就学。
(四)博士后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聘期管理及发展前景
博士后在站聘期为2年,在报到进站后2个月内完成开题考核;工作期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工作期满2年,进行出站考核。
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申请按人才引进政策优先引进到学校相应岗位工作。东莞市人社局对出站后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分5年给予出站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769-22862965/22863156
邮 箱:eecenter@yeah.net
网 站:rceee.dgut.edu.cn
公众号:东莞理工生态环境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
邮 编:523808